(1)更衣室青岛净化工程应设置更衣室,可容纳加工人员数量,更衣室与车间连接。如果需要,可以为在清洁区域和非清洁区域工作的处理人员设置更衣室,并对其工作区域的通道分开。人的衣服、鞋子要与工作服、靴子分开。悬挂在衣架上的工作服应与墙壁保持一定距离,不能碰到墙壁。更衣室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采光,室内空气可以通过安装紫外线灯或臭氧发生器来进行。
(2)淋浴肉食食品的处理青岛净化工程应设有与青岛净化工程相连的淋浴房,淋浴间的大小应与净化车间的工人人数相适应,淋浴喷头可以按每10人的比例配置。
淋浴的房间要通风好,地面和墙裙颜色浅、易清洗、耐腐蚀、不渗水、地板要防滑,墙裙的上端和顶面要涂防霉漆,地面要排水顺畅,通风良好,有冷热水供应。
(3)洗手和消毒设施入口处应设置适合于青岛净化工程人员人数的洗手消毒设施。
配有手消毒液的容器,其数量也要根据使用的人数而定,合理放置,方便使用。
(4)卫生间为便于生产卫生管理,与青岛净化工程连接的卫生间不应设在加工车间,而应设在更衣区。洗手间门和窗不可直接开到加工区域。洗手间的墙壁、地板、门窗均采用颜色浅、易于清洁消毒、耐腐蚀、不渗水的材料,并配备冲洗、洗手消毒设施。